院属各部门: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廉洁过节等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通知精神,带头遵守规定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在维护我院良好形象上当表率、走前头。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