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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1次集体学习情况报告
市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1次集体学习情况报告

2020年1月13日下午,市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1次集体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华主持本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等10人参加了本次集体学习。

本次集体学习中,李立华院长领学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湖北省委和武汉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袁超越副院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武汉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武汉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湛红好副院长领学了《国务院信访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刘海虹副院长领学了《武汉市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领学结束后,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立华院长结合本次学习的有关内容谈了五点体会:一是班子成员、副处以上干部,要增强两个大局观,加强形势判断和大局意识,站在历史的高度,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感、紧迫感,推动和谋划好2020年工作;二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和深刻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讲话,把危机感和紧迫感转化到行动上来;三是作为以科研为中心的单位,我院要把握四个聚焦,即聚焦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聚焦武汉改革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智库建设和智库创新,实施学科带头人计划;四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巡察整改、主题教育相结合,优化政治生态,建设优秀智库,加强制度建设,严管厚爱相结合,既严肃活泼,又中规中矩。形成建章立制整改的长效机制;五是党组班子成员、处级干部不能只论道,要注重提高自己,强化理论水平,钻研业务,起到带头作用。

袁超越副院长就本次学习的党员教育及管理条例、办法发表了两点体会:一是党员和干部要有党员意识、干部意识,要率先垂范,遵守各项领导干部管理规定,要高度重视这些规定,不要忽视违规踩线;二是职能部门对相关领导干部管理规定要认真学习,从严管理。

湛红好副院长就就本次学习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办法谈了三点体会:一是要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规定和要求铭记于心;二是要对照检查,认真自查,严格自我管理;三是组织部门要认真执行,严格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刘海虹副院长就本次学习的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谈了两点体会:一是认真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二是积极贯彻会议精神,谋划好今年的科研工作,发挥好我院的智库作用,包括军运会等重大经济课题,在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谋划好、组织好,做出高质量的课题,搞好今年的科研工作。

市社科院机关党委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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