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将武汉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我院发挥智库作用,拿出一套《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方案》。我院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亲自挂帅的工作专班。为借鉴上海、深圳两地在创新改革方面的经验,我院邀请上海、深圳专家参与此次课题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刘亮与深圳市社会科学院谢志岿所长介绍了近年来上海、深圳两地在经济、科技等领域创新改革经验,并就武汉推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与课题组成员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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