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社科要闻
市社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市社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2020年1月2日上午,市社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案例,通报市社科院2013年以来3起违纪案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超越主持大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干部职工参加大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省纪委公开曝光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及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通知、市纪委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会上还宣读了《中共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3起违纪问题的通报》,对2013年以来我院发生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典型案例,指名道姓地进行了通报,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事。


会议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华讲话,强调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明纪,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明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要以案促改,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以传达学习和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自警、自醒、自重,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警示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不断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在我院发生,共同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市社科院机关纪委供稿)

院办电话:027-82630092   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495号   传真:027-82630092   邮箱:430019
版权所有: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鄂ICP备09008587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79号
Copyright Wuh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版权所有 @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电话:027-82630092 传真:027-82630092
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495号 邮编:430019
鄂ICP备09008587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