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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院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院部门决算

2015年度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部门决算

2016102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市委宣传部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及科研研究、科研专著编撰出版,搞好机关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好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社会科学院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总编制人数90人,其中:事业编制90人。在职实有人数70人,其中:事业编制70人。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50万元,支出总计2,15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31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支出增加313万元,增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2,15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占本年支出69.77%;项目支出650万元,占本年支出30.2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0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0万元,增长降低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31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1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经常性项目582万元,一次性项目68万元。主要成效:围绕改革与发展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启动完成50多个课题,其中市领导交办课题6个,市级以上课题14个。发挥自身优势,推出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理论成果,201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5篇。发挥理论阵地作用,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新的进展,21项成果被市领导批示和职能部门采纳。

() 科学技术支出()年度预算为20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本级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 67%,比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考察规定,控制出国次数及人数。

2015年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专题研讨班境外培训团组1个、1人次;这次培训的目的是为建设武汉创新服务体系作出贡献。培训完成后形成论文两篇《硅谷经验的几点启示》、《风险投资与企业家精神的耦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完成预算的77%,比预算减少 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使用制度,控制维修费支出。其中:燃料费8.1万元;维修费 3.9万元;过桥过路费2.26万元;保险费 3.28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1.4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6%,比预算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社科院来汉调研。

2015年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社科院来汉调研及科研课题座谈的接待工作11批次93人次(其中:陪同35人次)。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万元,降低7.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5万元,降低8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院没有出国费用支出,2015年接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我院派1名科研人员赴美参加为期24天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专题研讨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使用制度,控制维修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的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共有车辆7辆,即一般公务用车7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组织对 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8%。绩效评价结果优良。

第三部分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各级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他部门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3.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科基金支出(项),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社科基金支出。

4.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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