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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

院属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控烟措施。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7月9日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8号)和《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行动,创建无烟环境,营造控烟氛围,使全院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做到有控制吸烟制度、有人劝阻吸烟、有禁烟标识,室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味,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控制吸烟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全院控制吸烟长效化管理机制。

二、控烟工作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各类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重点是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一楼大厅及传达室、司机值班室、食堂、走廊楼道、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

三、具体要求

全院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控制吸烟制度和实施措施;院内十大重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吸烟工具,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经常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和进行提示提醒;党员干部带头做到首先不吸烟,积极阻止他人吸烟。

四、职责分工

坚持依法依规与自律引导相结合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规定不放松,同时通过教育和引导让吸烟者形成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从根本上改变吸烟行为。

院办公室负责统筹抓总,开展禁烟宣传,督办全院控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机关纪委负责监督落实,院属各部门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本部门干部职工落实控烟规定。

五、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由院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参加的全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统筹推进全院控制吸烟工作。专班要加强控制吸烟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和督导。院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重要性,将控烟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纳入日常管理。

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执纪问责。院属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自查自纠,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控制吸烟工作合力。专班要经常对院内重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关纪委要严格执纪问责,按照有关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违犯禁令的个人进行追责问责,采取警告、提醒谈话、批评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批评曝光,形成控烟威慑。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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