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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现公开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wuhanass.org.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武汉市社会科学院联系,联系电话:82630092。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暂行规定》,切实深入推进全院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地落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我院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负总责,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信息建设办公室,各处室均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形成了由院领导亲自抓,各处室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三级责任体系。网站公开信息由各部门按照保密及安全有关规定、严格遵循保密、敏感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上网三审程序,即部门领导初审、办公室复审、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确保领导、机构、人员、工作、保障“五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 严格规范管理,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合法规范、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完整统一”的原则要求,我院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的统一规定,组织各处室及时全面梳理了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严格把关。

    (三) 突出工作重点,满足决策需求

    社科院的核心职能定位是“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简而言之,就是“辅助决策、服务社会”。我院积极发挥科研优势,紧贴全市重点工作,把我市难点热点问题纳入重点研究课题计划,推出一批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决策提供辅助,有效发挥智库作用,形成自身特色亮点。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18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2018年我院网站公开工作信息8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院无行政审批项目,本单位在线访谈在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及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中进行,2018年度共有1次,按要求回复处理。本年度未发生对我院公开信息提出疑问或相关咨询情况,也未发生涉及本单位的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院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院无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院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时效性。2019年,我院将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健全完善我院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2.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院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关乎我市发展、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经济社会活动。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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